聚丙烯酰胺顆粒的大小是由生產工藝決定的,在生產過程中聚丙烯酰胺乳液半成品經造粒烘干制成固體成品,而一般情況下顆粒大小是不規則的,但一般介于30-50目之間。而粉末狀聚丙烯酰胺是在一般固體生產的基礎上,借由收塵裝置,將造粒過程中比重小的微粉統一回收,經大小不同的濾網,從而加工出粉末均勻的聚丙烯酰胺。在實際使用的過程中,二者并沒有很大的區別,影響處理效果是由分子量、離子度等技術指標決定的。
但是會影響溶解速度以及溶解效果,對比發現,粉末狀聚丙烯酰胺溶解速度可縮減至10分鐘,但聚丙烯酰胺顆粒的溶解時間一般不低于40分鐘。雖然粉狀藥劑的溶解時間短,但在投加攪拌的過程中會出現結團的現象,甚至容易堵塞管道,對操作人員要求比較高。因此在選擇時,可根據實際現場情況而定。譬如攪拌裝置容量較小,對攪拌時間有要求的可以采用粉狀聚丙烯酰胺。但如果現場攪拌罐以及管道可滿足正常攪拌時間,可選擇聚丙烯酰胺顆粒。
綜上所述,聚丙烯酰胺顆粒大小不會對處理效果造成直接影響,在實際使用時只需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以及處理條件等,進行對比選擇即可。目的在于節約處理成本,縮減聚丙烯酰胺的投加量,同時還滿足水處理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