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常遇到許多污水處理廠,特別是在南部地區。由于潮濕的氣候,一些污水處理廠的聚丙烯酰胺長時間堆積或包裝口不緊密,導致水分吸收和結塊。對于聚丙烯酰胺絮凝劑的團聚,許多人懷疑它是否已經失效,以及是否可以重復使用。實際上,在這種情況下,只要能溶解,水溶液就具有粘性,沒有破壞,但是團聚后的聚丙烯酰胺難以溶解。開孔實際上是在浪費資源。實際上,不同類型的聚丙烯酰胺的貨架期是非常不同的。這與其結構有關。相反,陰離子聚丙烯酰胺具有更長的有效期。陽離子聚丙烯酰胺在我國一般具有1年的保質期。 。超過此期限被認為超過了貨架壽命。有失敗的風險。聚丙烯酰胺的失效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判斷,一方面是粘度降低,另一方面是絮凝效果差。